外遇取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但要注意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收集书面证据
悔过书、保证书等:当发现配偶有外遇迹象,与其沟通时,可让其写下承认出轨事实的悔过书、保证书等,明确写出出轨经过、对象等内容。
往来书信、邮件:保存配偶与第三者之间涉及暧昧、出轨内容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这些能直接反映双方关系。
单位处理材料:若配偶的单位对其婚外情有所处理,相关的通报、批评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
收集电子证据
聊天记录:通过合法途径,如经配偶同意查看其手机等设备,获取配偶与第三者的微信、QQ、短信等聊天记录,内容涉及暧昧表白、约会安排等可作为证据,必要时进行公证。
通话记录与录音:保存配偶与第三者的通话记录,查看通话时间、频率。在双方正常交谈时,经对方同意或在合理场景下,录制对方承认出轨的音频。
社交平台动态:留意配偶在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与第三者的互动,如点赞、评论、合拍等,若有暧昧内容可截图保存。
收集视听资料
照片:在公共场所,如商场、公园、餐厅等,拍摄到配偶与第三者牵手、拥抱、亲吻等亲密行为的照片,可作为有力证据。
视频:安装在自己家中的监控设备,若拍摄到配偶带第三者回家有亲密行为等画面,可作为证据。若发现配偶与第三者在酒店等场所约会,可联系警方介入,由警方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相关执法记录可作为证据。
录音:在自己的车内等合法场所,利用行车记录仪等设备录制到配偶与第三者的暧昧对话或承认出轨的话语,可作为证据。
收集证人证言
邻居证言:与邻居建立良好沟通,若邻居曾目睹配偶与第三者的亲密往来、共同出入等情况,可请邻居出具证人证言并出庭作证。
朋友证言:配偶的朋友或共同朋友中,若有人知晓其出轨情况,可让其提供证言,但要保证证人与双方无利害关系,以增强证言可信度。
服务人员证言:如酒店服务员、餐厅服务员等,若能证明曾看到配偶与第三者以情侣身份出现等情况,其证言也可作为参考。
收集其他证据
公安机关材料:若配偶的外遇行为涉及嫖娼、重婚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询问笔录等是有力证据。
住宿与出行记录:通过合法途径,如法院调查令等,获取配偶的酒店住宿登记记录、机票、火车票购买记录等,若显示与第三者共同出行、住宿,可作为辅助证据。
消费记录:查看家庭银行账户、信用卡消费记录,若有给第三者购买礼物、支付酒店费用等支出,可作为配偶与第三者关系的证据。